“单凭手术室消毒设备不达标而拒绝为我手术,真的有这方面的规定吗?我实在是不能理解。”据海南特区报1月16日报道,近日,艾滋病感染者小易(化名)向海南海口市政府12345热线反映称,自己的就医之路十分波折,希望相关部门可以给和他一样的艾滋病感染者提供一些帮助。
资料图
据了解,从1999年首次出台医疗机构不得拒绝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的规定,到2006年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再到2013年首诊负责制,我国多部法律法规明确不允许推诿拒诊与歧视艾滋病感染者。
海南省防艾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艾滋病感染者有义务在就医过程中,主动将自身的健康状况告知医护人员。医疗机构在得知艾滋病感染者的患病情况后,若拒绝为患者治疗,患者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小伙讲述
“做痔疮手术前,医生说手术室消毒设备不达标,建议我转院”
2013年7月份,当时刚从大学毕业的小易忽然高烧不退,浑身不适,检查后才发现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去年3月份,小易开始坚持服用政府免费发放的药物,目前复查情况良好。
小易告诉记者,1年前,他患上了痔疮,由于当时病情不太严重,加上害怕别人异样的眼光,便没有去医院接受治疗,而是选择隐忍,但没想到病情逐渐加重。去年10月份,小易前往海口市一家医院检查,并于今年1月3日办理了入院手续。院方经检查发现,小易感染有艾滋病病毒,他除了需要做痔疮手术外,肠子里还长了息肉,还要做一个肠息肉手术。
1月4日,小易被医护人员告知,该院因设备不完善,只能先替小易做痔疮手术,等术后恢复差不多后,再转去其他医院做肠息肉手术。
小易考虑到做两次手术比较麻烦,打算转去其他医院,两个手术一起做。但等了几天,因别家医院床位紧张,小易没法转院,只好打算先做痔疮手术,春节后再做肠息肉手术。
1月9日,小易被安排到一间单独的病房,准备接受手术治疗。“没想到午饭后,主治医生告诉我,因为他们医院手术室消毒设备不达标,不允许接受我这样的艾滋病感染者,建议我转到其他医院接受治疗。”小易说,“医院是否可以以消毒设备不达标来推脱,拒绝给我这样的患者治疗?希望相关部门能为我们这样的人提供一些帮助。”
“因感染艾滋病遭到拒诊,我觉得很委屈”
“因为自己是艾滋病感染者而遭到拒诊,我一个大小伙遇到这种情况,都觉得很委屈、难受。”小易说。
经红丝带志愿者的开导,为了不耽误自己的病情,小易最终选择转去另一家医院治疗。前几日,小易告诉记者,该医院愿意为其做手术,他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了下来。
“不管什么原因,耽误病情总是不好的,我耗不起。”小易说,他向12345热线反映并不是要讨说法,只是希望相关部门可以给和他一样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一些帮助。
“害怕是人之常情,但作为专业的医护人员,应该要以专业的态度对待我,不要因为我有艾滋病而拒绝我,我们这个群体仅仅是希望获得平等的对待。希望大家可以关注我们这群人,不要对我们感到害怕。这件事情,我不怨恨任何人,只是希望以自己的经历,让其他人今后能得到公平对待,看病不再这么曲折。”小易说。
小易称,原本按照正常的手术时间推算,他可以提前回老家过年,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回家过年的时间将延后。
医院医务科
医院没有院感科,为保险起见才拒绝为其安排手术
小易是否遭到了拒诊?10日,记者前往小易所说的医院泌尿外科了解情况。泌尿外科主任刘医生得知记者的来意后表示,做痔疮手术,该院技术方面没有问题,当时也已经给小易安排了做痔疮手术,“后来手术室说没条件做,因为消毒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当时就将情况汇报给了医务科。”刘医生说,“我们科室随时欢迎他来治疗,技术没问题,医生也愿意做,但我也没办法,接到通知说做不了,能怎么办?”
随后,记者来到该院医务科了解情况。医务科副主任林某某称,据他初步了解,院感科告知他手术可以做,但担心术后器械消毒后续环节疏漏,所以建议小易到其他医院接受治疗。随后,林某某称详细情况需要询问院感科,便出去了。等他回来时,便改了说法,称“因为医院没有开设院感科,为了保险起见,才拒绝给小易安排手术,建议他到别的医院接受治疗”。
但记者此前采访了解到,小易在该院准备做手术时,院方曾单独给小易安排一间病房。而现在,林某某却以医院未开设院感科为由,解释之前拒绝给小易做手术一事。
对于记者的疑问,林某某以要开会为由,不愿过多解释。
这个艾滋病患者就诊,也遭遇不愉快
年仅24岁的小赵(化姓),2014年发现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也因此成为了一名红丝带志愿者。小赵告诉记者,2016年,他因为身体原因需要做一个小手术,当时一个朋友陪他去医院就诊,该朋友并不知道小赵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所以在医生面前,小赵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入院后,经过一系列检查,院方发现了小赵是艾滋病感染者的事实,随后为其安排了单间。
小赵说,手术前一天,他的朋友走进病房后说,“刚才我路过医生办公室,听他们说有一位隐瞒病情的艾滋病患者被发现了。”当时小赵只能故作镇定,装作不知道此事,但心里却十分生气,“对待艾滋病感染者的病情,医务人员的态度怎么能如此不严谨呢!”
说起有无遭遇拒诊的情况,小赵说,“大环境还好,现在宣传力度也比较大,没有明确拒诊的情况,就是医务人员的保密意识不够,工作不严谨。”但小赵也表示,2004年,他认识的一名艾滋病感染者去医院看病,仅是一般的病情,不需要手术,但还是没有医院愿意接收他。无奈之下,该艾滋病感染者找到了疾控部门,最终疾控部门为其安排了医院。
为何艾滋病人遭拒诊时有发生?
省防艾办:缘于医疗机构对职业暴露的恐惧
据了解,从1999年首次出台医疗机构不得拒绝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的规定,到2006年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再到2013年首诊负责制,我国多部法律法规明确不允许推诿拒诊与歧视,但为何艾滋病人被拒诊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
省防艾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出台的相关条例中强调了艾滋病人在就医时应受到平等对待。该负责人透露,医疗机构的拒绝来源于对职业暴露的恐惧。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是指在诊疗、护理中意外被艾滋病、肝炎等病毒感染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皮肤或黏膜,或者被含有艾滋、肝炎等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2015年7月,国家卫计委发布《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规范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处理程序,并为艾滋病职业暴露诊断提供依据。“医生只要遵守普遍性防护原则,感染几率很低。”该负责人说。
部分艾滋病人就医时为何隐瞒病情?
“担心遭拒诊,也担心医护人员泄露病情后被歧视”
有媒体报道称,我国部分艾滋病感染者就医时会刻意隐瞒自己的病情,导致职业暴露事件时有发生。而此次,接受记者采访的小易和小赵,在接受诊治的过程中也并未主动告知医务人员自己的病情,这是为什么?
小赵说,他并非要刻意隐瞒自己的病情,不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最重要的原因是担心遭到拒诊。此外,他也担心医务人员得知自己的病情后,不能保守秘密,从而遭到异样的眼光。“希望大家可以站在艾滋病感染者的角度考虑,如果有更加私密、良好的就医环境,相信会有更多艾滋病感染者愿意在就医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自己的病情。”
专业人士:谈“艾”色变?大可不必!
接触艾滋病患者并不可怕,做好防护措施很重要
从业20年的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泌尿外科护士长杨敏表示,其实接触艾滋病患者并不可怕,“我们隔一段时间就会组织相关的培训,况且在学校学的专业护理知识已经足够让我们正确认识艾滋病,以及如何接触艾滋病患者。”
杨敏介绍,5年前,该院接收了一位来自云南的艾滋病患者,对方是个阿婆,检查后被确诊为肝硬化腹水。据介绍,阿婆此前并不知道自己是艾滋病感染者,护士们了解了阿婆的情况后,也并没有做出异常举动,只是按照专业的知识理性应对,“懂艾滋病的医务人员对其不害怕,害怕的反而是那些不懂的人。”杨敏说。
杨敏回忆道,当时阿婆的病情并不需要动手术,护理中职业暴露事件发生的几率较小,只是在做腹腔穿刺时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拔针时有可能会刺伤护理者,对此,医务人员会多戴几双手套。“医务人员在面对艾滋病感染者时,不仅要保护好自己,更要照顾好患者本人以及其他人,避免交叉感染。艾滋病并不可怕,只要操作得当,做好防护措施就好。”杨敏说。
医院会定期开展关于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省人民医院手术室护士长柯雅娟告诉记者,她在该院手术室工作了近20年,基本上每年都会做几例艾滋病人的手术。“每年都会有几例艾滋病人的手术,医院定期开展关于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几个月前我们院的骨科接诊了一位HIV感染者,并做了腰椎骨折内固定的手术。”
柯雅娟介绍,省人民医院的感染管理办公室每年都会开展针对医务人员关于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其中就包括艾滋病的传染条件和防治要求。“很多刚入职的医务人员可能不了解这个病,产生‘恐艾’的思想也在所难免。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大家都耳熟能详,我们在为艾滋病人做手术的过程中,只要保持一颗平常心,同时配合相关的防护举措,就能把职业暴露的几率降到最低。”柯雅娟说。
“我刚当护士的时候,也曾‘恐艾’,但是随着经验的丰富和对这个疾病了解的深入,我发现为艾滋病人做手术并没有那么可怕。”柯雅娟说,“我们身上肩负着治病救人的使命,只有在手术中保护好自己,才能救治更多病人。”
防护措施
为避免职业暴露,手术时所有人员“全副武装”,设立传递锐器中间区
那么医护人员在给艾滋病人治疗的过程中,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身经百战”的柯雅娟介绍,医务人员在为艾滋病人做手术时,会有一套更为谨慎的手术流程,“手术中,医务人员难免会被手术刀或尖锐器具割到手,所以在有职业暴露风险的手术中,我们都会设立一个传递锐器的中间区域,这样就可以防止在传递手术器具时发生职业暴露。”柯雅娟说,同时,所有医务人员都要“全副武装”,多层橡胶手套、护目镜等防护装备一样都不能少。
关于艾滋病人术后医疗器械的消毒问题,柯雅娟称,艾滋病人术后医疗器械的消毒和乙肝、丙肝病人术后医疗器械消毒的流程一样。“艾滋病毒对酒精很敏感,在体外存活能力比乙肝、丙肝病毒都要差。能给乙肝、丙肝患者做手术,就能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做手术,只是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往往要多过对乙肝的恐惧。”柯雅娟说。
省防艾办:患者有义务告知病情 若被拒诊可举报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就医时,应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省防艾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艾滋病感染者有义务在就医过程中,主动将自身的健康状况告知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在得知艾滋病感染者的患病情况后,若拒绝为患者治疗,患者可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