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安排男友替同事参加成人高考,结果在考场上被发现,事发后三人都被判刑。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代替考试案件。
替考的“高材生”小何是杭州市某大学的学生,2016年10月,小何趁学校放假,乘动车来到厦门看望已经参加工作的女朋友张小姐。恰好,在此期间,张小姐及单位同事老廖都要参加福建省成人高考。但是,廖某因临时有事不能参加考试,就委托张小姐帮忙找人替考。张小姐考虑到老廖平时在工作上很照顾,恰好男朋友小何来到厦门,于是她就请小何代替老廖参加考试。
2016年10月29日,小何拿着老廖的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了考场。当天上午,小何顺利蒙混过关。下午,小何在替考英语科目时被发现了,被暂时控制并报警处理。不久后,张小姐、小何和老廖三人都被起诉到法院。
近日,集美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小姐、小何、老廖三人共同谋划,由小何代替老廖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均构成代替考试罪。鉴于三人均自愿认罪悔罪,且没有直接经济利益目的,能够预先缴纳罚金,社会危害相对较小,因此,一审分别判处张小姐、小何、老廖拘役2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以罚金人民币5000元。(记者陈捷通讯员集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