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 通过人事任免

泉州晚报

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 通过人事任免

1月10日,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新聪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张建生、朱团能、曾巍、许文贵、吴友才、蔡思红,秘书长欧阳秋虹出席会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温惠榕,市政府副市长吕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郑新聪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在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力有序推动下,市监察委员会班子成员已经依法顺利产生,并将于11日正式挂牌。市监察委员会要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领导下,牢牢把握监委职能职责,实现对公权力监督全覆盖,为推进“五个泉州”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名单

(2018年1月10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邓安娜为泉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任命许锦聪为泉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三、任命苏双喜为泉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四、任命张维劲为泉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五、任命许振煌为泉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六、任命洪进星为泉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七、任命黄志强为泉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八、任命郭宁为泉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许锦聪同志辞去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8年1月10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许锦聪同志辞去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 决定免职人员名单

(2018年1月10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邓安娜的泉州市监察局局长职务。(记者颜雅婷)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