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媒体人周玉蔻通过新闻、节目、脸书,指控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收受顶新集团二亿元(新台币,下同)。马英九以周毁损名誉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判决周玉蔻侵害马英九名誉权,判赔180万元,并在台湾四大报纸刊登道歉启事。
台湾地区媒体人周玉蔻。 台湾《联合报》资料照片
马英九认为周玉蔻毁损名誉,提告求偿一千万元并登报道歉。一审法院判周玉蔻免赔,马英九因此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周玉蔻没进一步查证传闻是否属实,侵害马英九名誉权,判她赔180万元,并在四大报刊道歉启事,仍可上诉。
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徐巧芯表示,马英九对此结果感到欣慰,感谢高院承审法官的判决。周玉蔻在脸书发声明表示,她并不服法官判决,将提起上诉。
马英九指控,周玉蔻2014年12月17日起,先在政论节目上称“国民党有收顶新魏家二亿元政治献金”,指党中央有人是顶新门神,之后在脸书上写“马英九竞选团队在选举期间,有收受法令规范以外捐款献金二亿元。”接着在电子报上加码“拿了顶新集团秘密‘献金’的,正是马英九,马团队的头头”。
马英九委任律师吴柏宏指出,特侦组已调查无不法,周玉蔻应举证说明或承担查证义务,如果三、五个名嘴彼此附和就不构成诽谤,社会岂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