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一年多的小狗病死,主人伤心不已,本想将小狗好好安葬。谁知,却因考虑不周全引发一场争执,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7日19时16分许,南安溪美某安置房小区业主报警称,小区有住户将死狗埋在绿化带里,狗的主人跟小区的其他业主吵起来了。
接到报警,溪美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到现场,两个20多岁的男女正跟20多名小区大妈争执着。年轻女子红着眼眶,面对大妈们的指责,她嘴里大喊着,双方都比较激动。为避免事态升级,民警及时将双方分开,并了解情况。
原来,陈某(男)和李某(女)是情侣,在市区打工的两人租住在小区内,因两人都是外地人,在南安朋友较少,一年前他们养了只小狗解闷。时间一长,他们对小狗也就有了感情。可就在前几日,小狗突然染上疾病,救治未果,于7日死了。伤心的李某哭了1个多小时,随后和男友商量要给小狗找个好去处,决定把它埋在小区的绿化带里。
冒着小雨,两人很快将小狗埋好。可是,小区其他业主知道他们将病死的狗埋在绿化带后,不干了。“你喜欢小狗可以,但也要为他人想一下。”小区的几个大妈表示,绿化带附近经常有小孩玩耍,病狗会传染细菌,存在安全隐患。
双方交涉中,有业主说的“死狗就应该扔垃圾堆处理”“做人不要太矫情”等话语,激怒了将小狗视为朋友的陈某、李某,双方发生争执,并僵持不下,气氛越来越激烈,这才有了之前的一幕。
了解事情经过后,民警的耐心劝解让激动的陈某、李某冷静了下来。得知患病动物尸体如未妥善处置存在隐患后,陈某、李某认识到自己行为不当,随即将小狗的尸体刨出来,表示将妥善安置。
昨日,记者咨询了南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居民家中的宠物死亡,尸体可以在远离居民区、远离水源地的地方进行掩埋,但掩埋时要加消毒药。如果不按照法规处理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还可处3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