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 案件审结数上升13.37%
1月6日,泉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扬捷作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以来,两级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忠诚公正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服务发展大局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发展大局。
围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全面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依法从宽处理涉嫌渎职但有悔改表现的国家工作人员32人,甄别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12人;构建“亲”“清”检商关系,监督纠正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不当35件、妥善处理产权纠纷申诉76件;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督办督导恶意逃废债33件,联动促成187家企业主动还本付息或与银行达成和解,挽损2.67亿元;专项调研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督促降额或停卡处理967户、问责相关从业人员50人。
服务精准扶贫,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3件,努力追回赃款返还农民群众。在全国率先建立“检察院与河长办”联合执法监督机制,督办整改涉河涉水违法行为28件,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模式”推广。
坚持忧民之忧,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监督移送立案食药安全和环境资源犯罪104件;化解信访难题108件,依法追究5件违法信访案刑事责任。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90人,专项筹集85万元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02人。
把握监督主责
我市检察机关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强化检察监督。
全年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5件,撤案111件,追捕追诉195人;抗诉刑事案件22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15件。纠正违法侦查活动193件,违法情形241项。率先开展财产刑执行巡视检察,监督1745件罚金刑、没收财产刑进入执行程序,依法对未履行财产刑的66名罪犯从严掌握减刑。
强化职务犯罪监督,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54人,渎职侵权犯罪26人。加强追逃追赃工作,追回在逃人员8人、赃款1559万元。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038件次。
优化派驻检察监督,持续推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取专项监督,督促收回“一费一金”5419万元。主动把监督触角延伸至执法末梢环节,在公安(边防)派出所设立派驻检察官工作室161个,引导侦查825件,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
稳妥推进体制改革,全市一线检察办案力量增加20%左右,案件审结数、审结时限同比分别上升13.37%、下降12.91%。全面铺开掌上、线下一体化检察监督指导中心建设,同时开展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主导的智慧检务试点,深化智慧检务。
市人民检察院表态,新的一年将以“只留清气满乾坤”的担当,忠诚履职,奋发作为,在依法治国实践中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记者陈淑华 通讯员吴珺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