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专利战“私了”:对专利保护是好事

新京报

共享单车专利战“私了”:对专利保护是好事

近日,沸沸扬扬的共享单车专利阻击永安行上市事件,以双方私下和解而告终。专利持有人顾泰来与永安行已达成专利授权。双方专利授权合同显示,10万辆车以内,永安行每辆车每年向其支付13元授权费,即每辆共享单车运营每天约3分钱;当永安行投放自行车超过100万辆时,授权费降至每辆车每天1分钱。这就意味着,永安行每年大约需支付400万元的授权费。

专利或影响拟上市公司估值上市

既然永安行低头了,那么,顾泰来很可能再向摩拜与OFO等共享单车的头部公司发出专利诉讼。他曾表示,市场多家共享单车企业均涉嫌侵权。现在,有成功的先例在前,其他共享单车公司有可能也会低头,付钱使用。那么,一年的授权费可能会高达2000万以上。而且,永安行拿到授权后,除了自己使用,当然也可以作为阻碍竞争对手的工具。所以,顾泰来的专利对共享单车行业的影响还远未完结。

笔者此前曾写过文章,认为专利会越来越重要,再不济,也可以起到阻碍对手、影响对手估值的作用。实际上,顾泰来就通过专利,成功地阻止了永安行的IPO。

事实上,在中国的这一波创业热潮中,专利的作用被极大地低估了,很多人都觉得专利没有用处。某种程度上,这种观点源于过去的现实——一个专利公布之后,被许多小散乱的工厂模仿,专利所有人基于成本角度考虑,不可能一家一家地去打官司,所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专利被侵犯。而且,对于互联网创业来说,专利官司时间长,往往官司还没结束,公司就结束了。

但是,这个观点,某种程度上已经过时了。除了中国人对知识产权、专利的认识在不断提高之外,更具体的原因是,现在的互联网创业公司,通过融资方式发展,规模很大,生存期也很长,目标也是上市,所以,它们不可能像手工作坊那样忽略专利。在激烈的竞争中,任何影响估值、上市的事情,都是它们不可忽视的。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宾律师曾指出,“专利等知识产权资产作为创业板拟上市公司的核心资产,在受到拟上市公司重视的同时,也会遭到竞争对手的紧盯,通过发起专利诉讼,延缓拟上市公司的上市进程,已成为不少公司采取的一种商业竞争手段。”

共享单车天价授权是件好事

反过来说,专利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手段,相关的惨痛教训可以说有很多。2017年,创业公司通过媒体哭诉大公司抄袭的有“你今天真好看”“小鲤鱼育儿”“熊猫签证”三起。虽然事情细节没有最终结论,但如果觉得自己被抄袭了,只能诉诸媒体,不能不说,创业者缺乏基本的知识产权意识。

APP本质上是一个软件。软件版权,是对代码的软件著作权保护,作者自动拥有软件的著作权。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内容不被抄袭,制止别人的盗版。但是如果有人通过研究原来的软件,学习其流程,理解其思路,再采用不同的编程语言重新编写软件,就可以在完全不侵犯著作权的情况下,实现原来软件的全部功能。这个时候,就需要用软件专利来保护软件的构思、想法、流程、算法等最核心的东西。除此之外,还有外观专利可以保护界面、UI设计等等。所以,觉得自己的创意被剽窃,却没有任何专利授权在手诉诸法律,只能在媒体上控诉,可以说,这些创业者的专利意识并不及格。

因此,某种程度上,此次共享单车的天价授权,是一件好事。毕竟,专利值钱了,才能刺激创新。专利的作用被低估,这就意味着真正的创新也就被低估了。2017年4月1日起,带有技术特征的商业模式可以申请专利,这就意味着,有价值的想法也可以成为专利,如此,创新得到的保护才会越来越强。对于创业企业而言,加强相关知识,大有裨益。

□刘远举(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