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晋江经济开发区企业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做好开发区企业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经济开发区商会决定对开发区商会会员单位困难职工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职工条件
1、加入晋江经济开发区商会的会员单位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职工。
(1)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城镇低保户职工;
(2)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低保线上浮50%以内)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如:单亲职工、残疾职工);
(3)意外致困户:因病因灾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2、补贴说明
(1)补贴金额:500元/人;
(2)补助名额:每家企业原则上不超过2人,具体分配名额待各会员企业报送后,商会会同开发区管委会再予确定;
(3)该项补助不与工会补助人员重复。
二、困难职工须报送材料
1、填写晋江经济开发区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行政章);
2、公示(公司若有多名申请对象,公示时请列于同一张困难职工基本情况一览表,需加盖单位行政章);
3、困难职工本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4、属城镇低保职工还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单亲职工需提供户口薄复印件,残疾职工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5、2017年因重大疾病住院的困难职工,应提交医院住院发票、疾病诊断书(或出院小结)。因工伤事故或交通事故致困的困难职工,还需提供工伤事故认定证明或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报送程序
1、申请。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本单位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晋江经济开发区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申请表》(见附件1)及公示(见附件2)。
2、审核。本单位行政部对困难职工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公示。困难职工所在单位行政部,对困难职工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就业情况、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等(参考附件2)。公示的相关材料和现场照片要存档备查。
4、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帮扶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报晋江经济开发区商会进行审批。
5、归档。晋江经济开发区商会审批后,将相关资料报送相关领导审批,并作留存备案。
四、具体要求
1、请各会员单位对本公司的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认真核实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
2、每个困难职工应填写《晋江经济开发区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申请表》,困难职工帮扶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确保无误后于2018年1月19日前报送到晋江经济开发区商会,联系人:李晶晶,联系电话:82167006 13788808829。
附件:1.晋江经济开发区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申请表
2.公示格式内容
晋江经济开发区商会
2018年1月3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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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经济开发区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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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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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职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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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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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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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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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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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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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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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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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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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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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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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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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关系 |
姓名 |
关系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或学校 |
健康状况 |
月收入 |
家庭年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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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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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是低保户、残疾贫困户、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的要付上有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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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单位行政部意见 |
晋江经济开发区商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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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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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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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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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附件2:
公 示
根据晋江经济开发区商会有关文件规定,对已提出困难申请的职工,经公司行政部初审通过后,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若出现与实际情况不符者,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公司行政部或晋江经济开发区商会反映。
公示时间:
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
联系电话:
李晶晶 13788808829 (晋江经济开发区商会)
困难职工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姓 名 |
家庭人数 |
家庭成员年总收入(元) |
困难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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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盖单位行政章)
行政部联系电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