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泉州网1月2日讯 实行河长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的河湖保护管理机制,是福建省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创新。目的在于形成河湖管理与保护长效机制,共同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家园!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晋江经济开发区将全面推进“河长制”,现将晋江经济开发区总河长及区域负责河流河长名单予以公布。
总 河 长:谢永彬(党工委书记)
可慕溪、梧垵溪 河长:施奕超(党工委副书记)
庄头溪、萧下溪、龙下溪 河长:周宗仰(党工委副书记)
坝头溪 河长:张玉玺(管委会副主任)
河长职责:
承担所负责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组织整改河流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理,协调处理河道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
监督电话: 0595-82080776(晋江市河长办)
0595-82167009(开发区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