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17年全年财政部下达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180万元,用于支持33个重点文化项目的建设补助或奖励。
一是安排福建自贸试验区海上丝绸之路创意印务中心等12个项目补助资金2950万元,推动福建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和重点文化企业发展。二是安排鳌峰坊书城等4家实体书店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帮助书店购置软硬件设备、支付房租、弥补流动资金不足等。三是安排福州天极数码等8家重点企业文化出口费870万元,鼓励福建省文化服务“走出去”,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四是安排福清市艺华闽剧团等12个民营剧团优秀基层戏曲院团奖励资金360万元,进一步促进戏曲繁荣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