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州丰泽区公开招聘71名工作人员 4日起开始报名

泉州晚报

丰泽区面向泉州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为充实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泉州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一、招聘人数

全区共面向泉州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71名。其中,东海街道15名,城东街道10名,北峰街道6名,华大街道4名,东湖街道9名,丰泽街道12名,泉秀街道7名,清源街道8名。

二、应聘条件

1.泉州市户籍。

2.年龄23-40周岁(1977年11月30日后至1994年11月30日前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必须于2017年11月前取得)。

3.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对社区建设基本理论、相关政策和办事程序比较熟悉。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计生、综治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2018年1月4日至6日到街道组工办报名(只能在一个街道报名)。报名时,随带学历证明正本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身份证和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每人收取报名费100元(含丰泽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复习大纲)。

2.审查。由街道党工委依据公开招聘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各街道面向泉州市公开聘用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1:3等比例减少公开招聘名额。

3.笔试。2月上旬组织统一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知识面、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社区工作的基本素质。内容包括:党的十九大报告、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公文写作水平以及社区建设等方面知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天内在丰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fz.gov.cn)和相关街道公开栏公布,并以全区为单位划定合格线。

4.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请于1月18日前填写《丰泽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报送区委组织部审核。具体加分条件及分值如下:革命烈士配偶子女加5分;因公牺牲干部配偶子女和工作单位在丰泽区的泉州市“港湾计划”一二三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加4分;工作单位在丰泽区的泉州市“港湾计划”四五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加3分;退伍军人和其他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配偶子女加2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取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不叠加计算。

5.考察。各街道党工委根据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计划数,按照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取满名额为止。若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考察人选:①烈士配偶子女;②退伍军人;③高等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④社会工作师职称高者;⑤全日制学历高者;⑥中共党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已就业的拟聘用对象考察前,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各街道统一组织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于获知体检结果3天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与体检。

7.聘用。考核合格后,由相关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初步聘用人选,在街道范围内公示一周。公示期结束后,如未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统筹安排到社区报到。

被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任用管理、待遇保障按照区委、区政府《丰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执行。

四、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0595-22508807

区委组织部0595-22503025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