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出炉,明确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分别于2018年、2019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2018年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福州市、厦门市今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
2020年前,福建省将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居民“四位一体”机制。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
《方案》指出,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有害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要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易腐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可回收物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我省将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
明年底前,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20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