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直2016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开始发放

泉州晚报

近日,记者从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获悉,市直2016年度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已经于12月18日开始发放。此次社保补贴包含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总发放金额近450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373.43万元,医疗保险补贴76.57万元,共惠及就业困难人员1245人。符合条件人员可携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泉州银行卡前往市人才大厦一楼服务大厅办理领取手续。

据了解,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保补贴对象和条件为:经认定为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等8类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一定年限,方可享受对应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不高于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三年。

今年以来,泉州市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发放服务工作,补贴发放对象扩大至8类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据统计,截至12月19日,今年市县两级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已全部开始发放,预计将发放社保补贴4780万多元,相比去年社保补贴1947万元增长145%,享受人数16688人,有效解决了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续保的后顾之忧,促进其实现灵活就业。(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苏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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