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 郑新聪主持

泉州晚报

12月21日,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新聪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张建生、朱团能、曾巍、许文贵、吴友才、蔡思红,秘书长欧阳秋虹出席会议。副市长肖汉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综合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书面报告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对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讨论、通过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表决通过了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稿,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日程安排(草案)及各项建议名单,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郑新聪强调,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方式,增强办理实效,切实推动问题解决;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谋划工作,把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明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更好推动“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要加大实施《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强化保护措施,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协作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海丝史迹知名度和影响力;要坚持形式审查与实体审查并重、程序审查与过程监督并举,切实做好人大资格审查工作;要抓紧研究吸纳,完善充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要按照大会筹备工作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缜密过细地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郑新聪指出,今年以来,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精准发力、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18年,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理论研究和机关党建等方面,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五个泉州”建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贡献。(记者颜雅婷)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赖畅水同志辞去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7年12月21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赖畅水同志辞去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12月21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王帆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任命王莉莉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任命尹立新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任命苏中福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五、任命陈琼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六、任命郑昭文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七、任命姚顺坡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八、任命蒋小勇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九、任命傅兴锴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免去吴俊民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一、免去郭志荣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二、免去赖海水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17年12月21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曾聪明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许侃侃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