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违法必查
13日,晋江男子陈某自拍恶意挑衅视频,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日,又有不少人目无法纪跟风模仿,此间有石狮版、香港版、印尼版等版本广泛流传。昨日,晋江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对另外两起模仿自拍挑衅违法视频的行为予以查处。
晋江市公安局通报称,12月13日,该局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违法案件。违法人陈某自拍恶意挑衅视频并在微信群中传播,被行政拘留5日。
近日,又有两例效仿陈某自拍挑衅违法视频在网上传播。
12月15日下午,晋江警方在深沪抓获违法嫌疑人施某(男,21岁,晋江深沪人);16日晚,违法嫌疑人李某(男,26岁,晋江池店人)向公安机关投案。经查,施某、李某出于好奇、好玩心态,用手机自拍挑衅违法视频后分别上传微信群、朋友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施某、李某构成寻衅滋事,分别被行政拘留7日、5日。同时,对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另悉,石狮市公安局也在16日发布通报称,12月14日,又有一段自拍视频“石狮像我家里,酒喝了还在开车啊,来来,叫来抓我!”在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不良影响,视频中男子的言行涉嫌违法。目前,视频中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石狮公安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法的“玩笑”开不得、也效仿不得,对涉嫌违法犯罪言行,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记者 胡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