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公告第2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2号)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综〔2009〕314号),我局定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泉州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下午3:00
地点:东海行政服务中心11号楼(会议中心)3楼321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分别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意见,我市印发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6〕133号),按照通知要求,在综合考虑巡游出租车的成本,参照毗邻地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做法,并广泛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拟定了《泉州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方案》。其要点如下:
方案一
1.基价公里、起租价格:由现行3公里8元调整为3公里9元,燃油附加费由目前的每车次1元并入运价,取消燃油附加费。
2.车公里租价:每车公里1.80元调整为每车公里2.00元。
3.停车和低速等候费:停车等候或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的,取消第一个5分钟不收费,按0.50元/75秒为计费单位,不足75秒不计费,大于或等于75秒计0.50元,大于或等于150秒计1.00元,以此类推。
4.返空费:由现行租车行驶里程8公里以内不得收取空驶费;行驶8公里以上至2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车公里租价的27.8%即0.50元, 20公里以上部分每公里加收车公里租价的40%即0.72元;调整为租车行驶里程8公里以内不得收取空驶费,行驶8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车公里租价的50%即1.00元。
5.夜间加成费:夜间(23:00-次日5:00)由现行按车公里租价加收0.20元/公里调整为每公里加收车公里租价的20%即0.40元。
此次价格按基准价进行调整,今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成本和市场变动情况,在20%上下浮动幅度范围内相机调整价格。
方案二
1.基价公里、起租价格:由现行3公里8元调整为3公里10元,燃油附加费由目前的每车次1元并入运价,取消燃油附加费。
2.车公里租价:每车公里1.80元调整为每车公里2.00元。
3.停车和低速等候费:停车等候或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的,取消第一个5分钟不收费,按0.50元/75秒为计费单位,不足75秒不计费,大于或等于75秒计0.50元,大于或等于150秒计1.00元,以此类推。
4.返空费:由现行租车行驶里程8公里以内不得收取空驶费;行驶8公里以上至2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车公里租价的27.8%即0.50元, 20公里以上部分每公里加收车公里租价的40%即0.72元;调整为租车行驶里程8公里以内不得收取空驶费,行驶8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车公里租价的50%即1.00元。
5.夜间加成费:夜间(23:00-次日5:00)由现行按车公里租价加收0.20元/公里调整为每公里加收车公里租价的20%即0.40元。
此次价格按基准价进行调整,今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成本和市场变动情况,在20%上下浮动幅度范围内相机调整价格。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19名)
经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开征集产生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9名;经相关部门推荐,产生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听证会参加人7名、专家学者听证会参加人1名;经营者听证会参加人2名。名单如下:
(一)消费者(9名)
傅毅凌 男 市民
黄康弘 男 市民
黄仲杰 男 市民
李菲菲 女 市民
林景文 男 市民
林里楠 男 市民
吴剑伟 男 市民
杨志杭 男 市民
叶秋霞 女 市民
(二)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7名)
庄刚毅 男 人大代表
王星荣 男 政协委员
尤景清 男 市交通运输管理委员会
吴咏雄 男 市交通运输委道管处
吴加平 男 市计量所
林建川 男 市消委会
杨彬彬 男 市公交公司
(三)专家学者(1名)
庄锡福 男 华侨大学教授
(四)经营者(2名)
陈志刚 男 市出租车公司
陈善弟 男 畅安出租车公司
四、听证人(4名)
黄巧丽 女 泉州市物价局总经济 师、调研员
杨琦伟 男 泉州市交通运输管理 委员会副主任
李智嘉 男 泉州市物价局综合与 法规科科长
苏华明 男 泉州市物价局党总支 专职副书记
五、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我局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月10日在泉州市物价局网站(www.qzprice.gov.cn)、泉州市物价局微信公众号设置专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泉州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泉州市物价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