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捅人致死 潜逃廿年终落网
高超 刘琪
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持刀捅人致其死亡,案发后潜逃外地20年,最终被抓获。近日,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郗浩明批准逮捕。
1997年8月22日下午3时许,17岁的郗浩明因琐事在邯郸市光明桥附近与杨某发生了口角。双方在争执过程中,郗浩明拿出一把折叠式刀子,对杨某胸部、腹部连捅三刀。杨某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郗浩明畏罪潜逃外地,更改了姓名,办理了假身份证,还与当地一名女子结婚,做起了装修的生意,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群众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经过公安机关不懈努力,今年8月,公安民警在进行户口身份对比过程中,发现了使用假身份的郗浩明,将其抓获。
(高超 刘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