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游戏得大奖”是诈骗 投入的资金很难追回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滨)“玩游戏得大奖”、“玩网游送红包”……近期,一些打着“网游、网赚”旗号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在网上蔓延。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昨天发布警示:提醒网民警惕以传销为手段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

据介绍,近期部分组织和个人以经营网络虚拟货币、网络游戏的名义,打着“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电子币”、“互联网代币”或“网游、网赚”、“玩游戏得大奖”、“玩网游送红包”等旗号,以高额“静态收益”、“动态收益”、“推广返利”为诱饵,利诱、欺骗群众缴纳入会费用成为会员,并鼓动会员发展下线,骗取钱财。

工商总局表示,此类主体普遍未取得合法经营或者故意掩盖其真实身份,行为责任主体难以认定;普遍采取发布虚假广告、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手段欺骗诱导公众;普遍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非接触式手段吸收、返还参与群众资金。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跑路”情况,参与群众很难追回资金。

根据《刑法》《网络安全法》《禁止传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平台、支付结算、通讯传输、广告推广、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等便利实施条件。违反者将被依法追究相应的行政甚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