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大力学习弘扬“红船精神”的通知》
8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大力学习弘扬“红船精神”的通知》。
市委书记郑新聪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红船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它所承载的首创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精神支撑。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弘扬“红船精神”等革命精神的重要指示,深刻领会“红船精神”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推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激励和鼓舞广大干部群众用伟大精神推动伟大实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目标任务而不懈努力。
会议要求,要矢志不忘共产党人的初心,自觉加强革命传统教育,以革命先烈先辈为镜,终身坚守共产党人的社会理想、价值取向和根本宗旨、道德要求,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让“红船精神”在新时代绽放出新的光芒。要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把大力学习弘扬“红船精神”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思想和实践、对福建发展的要求结合起来,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主线,推动贯彻落实到我市各项事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省委《通知》要求,把学习要求落实到“三会一课”,纳入全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的学习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理解、自觉践行“红船精神”。要坚持领导干部走前头作表率,在廉洁自律、作为担当、改革创新等方面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影响带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开启赶超跨越新局面,集智聚力推动转型升级、民生改善、社会事业进步等,更好更快地建设现代化泉州。 (记者 谢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