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超前消费”成风 每月生活费究竟多少才够?

《瞭望》新闻周刊

◆ 一份针对中国大学生消费行为的调查报告显示,超三成大学生曾入不敷出,39%的被调查学生反映身边有人使用过校园贷类借款

◆ “校园贷”刚走,新型消费信贷又来挖“坑”,新旧交替、花样迭出的陷阱背后折射出大学生消费观念问题

日前,天猫发布的高校消费趋势榜单显示,过去一年,全国大学生“剁手”指数攀升,天猫超市北京高校销售增速达到北京整体市场的5倍,来自在校生的订单已经占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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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11月13日,在重庆的西南大学,快递数量比平时增加3倍左右。 秦廷富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麦可思研究院发布的一份针对中国大学生消费行为的调查报告显示,超三成大学生曾入不敷出,39%的被调查学生反映身边有人使用过校园贷类借款。

尚未自食其力的大学生每月消费究竟多少?消费在哪些方面?为何陷入借贷危机?《瞭望》新闻周刊就此进行了调查。

大学生超前消费成风

本刊记者梳理发现,校园贷一度盛行,折射出当代大学生的几种超前消费取向:

奢侈品消费。打开就读于华南理工大学的小于的微信朋友圈“晒图”,各种“大牌”化妆品琳琅满目。她向记者出示了最近一个月的账单:滴滴打车1174.87元,外卖订餐2218.69元,网购4513.85元。一般来说,这位女大学生每月的花销都在七八千元。据了解,陷入裸贷的女大学生中有部分人是因追求奢侈品而无法自拔。

社交娱乐消费。今年开学初,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大二学生小朱因借校园贷20余万元自杀。据警方调查,贷款基本用于和同学聚餐以及偿还贷款。广东工业大学的小林表示,一次聚会人均花费100多元。若不喜欢出去玩或是花钱“抠门”,往往会和其他同学“渐行渐远”。

培训创业消费。近两年,广东多所高校部分大学生被广州指路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培训“洗脑”,诱导其签下分期付款的借贷合同,陷入债务泥沼。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学生小杨告诉记者,自己平时消费理性,月均消费1000元,但为了获得培训公司所承诺的实习和就业机会而陷入培训贷。

不良消费。还有少数大学生因沾染赌博而陷入高利贷。

曾对校园贷做过调查的中山大学受访学生小何说,大学生的面子情结、虚荣心理,让其消费超出了自己的偿还能力,但又羞于向父母伸手,只好另寻他径。

新型贷款方式处处埋“坑”

《瞭望》新闻周刊(ID:outookweekly1981)记者在广东多所高校调研发现,不少大学生的日常开销远远超出家里提供的生活费额度。而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审查严、借贷额度小、手续繁杂,大学生通过这些渠道借贷的难度很大。无需担保和审查、进入门槛较低、贷款额度较大的新型借贷方式,应运而生。

“零门槛”借钱,引学生上钩。《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多个受学生青睐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看到,这些平台大多打着“无抵押”、“零担保”旗号,声称只需“身份证+手机号”就能迅速借款,“20分钟到账”。

“先消费、后买单”,以互联网金融平台替代信用卡。记者采访发现,许多大学生都用某网络平台的虚拟信用卡充当信用卡。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明说,这样的消费平台类似于虚拟信用卡,办理类似业务,却仍缺乏严格管理。

合同里藏陷阱,抬高利率、手续费。深圳律师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委会主任陈科军介绍,一些校园贷平台的借款门槛低,很难控制不良率。为了覆盖不良率,只有抬高利率、手续费。而部分大学生缺乏金融、法律常识,往往易被“零门槛”吸引而忽略合同里的陷阱。

利滚利、息滚息,“雪球”越滚越大。郑明曾接到一个案例,一名在校女大学生在线上线下金融平台四处借款,欠下13万多元,其中14笔借款来自互联网金融平台。一个借钱平台引导她去另一个平台借款还钱,拆东墙补西墙,陷入恶性循环,有的贷款月息高达20%。

多方联合引导正确消费观

今年5月,为整治“校园贷”乱象,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杜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培训、求职、职业指导等名义,捆绑推荐信贷服务。

9月,教育部再次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一段时间以来,被叫停的校园贷平台趋于沉寂,但在手机APP等新型借款平台上,仍有大学生上当受骗背负巨额债务的案例发生。受访专家呼吁,整治校园贷乱象,要疏堵结合、综合施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表示,面对大学生消费的客观需求,要正确引导。建议通过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建立免息或低息的公益性贷款服务平台,培养大学生形成正确消费观,同时也为企业培育优质的未来客户,实现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此外,须防范社会奢靡之风蔓延侵袭校园,这需要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共同教育引导。

同时,部分受访学生反映,尽管学校三令五申,同学们也“谈贷色变”,但还是容易陷入校园贷演变出来的各种新套路中。对此,郑明认为,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迫在眉睫。建议把法律教育和学生管理结合起来,讲授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让学生学会辨别生活中的法律风险,通过法律渠道维权。(郑天虹 毛一竹)

刊于《瞭望》2017年48期,原题《广东:大学生“超前消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