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泉州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泉州晚报

为进一步加强人社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三方就涉及劳动关系方面重大问题的沟通协商,全面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泉州在成立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各县(市、区)相应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截至目前,各个县(市、区)已全部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各地人社、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等部门共同组成,统筹指导本辖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开展,研究制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方针、政策;妥善协调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近年来,我市三方工作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核心,开展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攻坚计划以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不断完善领导统筹、部门协同、会议推进三种工作格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实现全覆盖,标志着市县两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为我市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黄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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