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泉州立法工作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肯定

泉州晚报

泉州晚报11月29日讯 (记者许雅玲 通讯员王文郴)记者日前获悉,在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总结讲话中肯定了泉州市立法工作,指出“《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加强‘海丝’史迹保护,彰显地方特色”。据悉,泉州市人大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肯定,这在改革开放以来尚属首次。

泉州市2015年7月正式拥有立法权,如何立好第一部实体法,成为开启“法治泉州”新纪元的关键。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海丝史迹是历史文明的见证和载体,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立海丝史迹保护之法,既着眼泉州‘海丝起点城市’这张最闪亮名片,又呼应中央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对‘古泉州(刺桐)史迹’申报世遗、重振东方千年古港雄风将产生重大影响。”

泉州市委有力领导、市政府全力配合下,该条例历时一年、历经“三审”,终获批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在立法中,我们注重把有效解决本地突出而国家立法没有解决的问题摆在突出位置。比如,泉州市已普查登记但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近3000处,其中不乏海丝史迹,而现行的法律却难以有效保护到它们。为此,我们先行先试,对这些史迹采取明确划定保护范围、参照其他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的做法,创造性地解决了这一地方突出问题。”该条例还在界定海丝史迹保护范畴、建立保护工作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突破,为“十三五”期间泉州市立法凸显地方特色提供了有益借鉴。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