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最高可获2000元补贴

泉州晚报

日前,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补贴资金,最高可获2000元补贴。

根据《通知》,企业职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发证日期为准)。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通知》明确,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劳动者取得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证书,《通知》文件下发实施前,已按见证补贴方式获取过职业培训补贴的,不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文件下发实施后,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不再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申请人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等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二个月的工作时间内递交申请材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依托全省失业保险缴交数据库或已办理登记审核过的个人缴费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持证人的持证情况及历史享受补贴情况。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有关规定,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泉州晚报记者吴宗宝)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