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市区启动物业管理规范提升三年行动
泉州网11月8日讯(记者 谢曦)“小区物业管理规范”被市委、市政府列入泉州“XIN”行动首批十大项目之一。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泉州中心市区物业管理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出台。《方案》提出,通过3年的努力,完善物业管理三级体系,推动物业服务专业化、管理规范化;力争到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心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后的老旧住宅小区基本达到公共配套功能完善、面貌更新的目标。
小区秩序维护等 将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
“住宅小区的管理不仅仅是物业之责,三年行动就是要发挥业主、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部门的作用,让小区管理‘无真空’、物业更规范。”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说。
在发挥业主自治作用方面,《方案》提出,要提高业主委员会覆盖率,2017年、2018年、2019年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分别达到60%、70%和80%以上。同时,出台业主委员会监管办法,将业主委员会日常事务运行中的规范选聘物业、财务资金使用、换届审计备案等行为纳入社区监督工作。“各相关区、街道可根椐小区实际情况,对业主委员会的筹备、成立给予开办补贴,前期物业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给予一定补助,确保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有保障。”该负责人说。《方案》还要求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化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打造“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努力实现业主的小区事务在线投票表决。
《方案》提出,健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服务平台,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日常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作用,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规划实施。同时,将小区的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范围。
定期对小区物业服务开展业主满意度测评
物业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关系着千家万户。据统计,目前我市有住宅小区1424个、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共899个,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为78%。
“2009年以来,我市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由1家增加到7家、二级资质企业由7家增加到了28家,但这远远不够。”该负责人介绍,为了让物业服务更加规范,《方案》提出,制定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清单,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物业评估监理机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创先评优,年底前创建5个市级以上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同时,街道、社区应定期对小区物业服务开展业主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值高于90%的服务企业可优先续聘、推荐主管部门评先评优;满意度测评值低于60%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及时的,建立黑名单通报制度,整改达标前不得承接新的项目。对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物业服务合同履约、合同期满未续约、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等情形,也将完善相应的退出办法。
针对电梯等公共配套设施的日常管养和维修,《方案》提出,建立小额维修资金制度。业委会可依据实际情况,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公共收益,研究建立日常小额维修资金的筹集,以解决未缴纳公维金小区的维修问题或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公共部位的日常维修保养;住建部门可将公维金的利息收益划转作为小区的小额维修资金。此外,推广物业小区购买电梯公共责任险等新模式。
年内鲤城丰泽洛江完成5个以上老旧小区整治
困扰老旧住宅小区、拆迁安置小区居民的小区设施老化、保洁不足等问题,是此次行动方案聚焦的重点。
《方案》提出,要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针对使用满15年以上且近期未列入危旧房改造计划的单位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对开放小区、围合不完整或公用设施设备老化、损坏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及居民正常生活的住宅小区,明确改造原则、内容、标准,实施步骤、资金保障及验收办法。通过整治,使老旧住宅小区基本达到小区公共配套功能完善、面貌更新的目标。同时,提倡有条件的老旧小区通过综合整治,有效盘活资源,打造“造血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老旧小区整治的责任主体也更加明确,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该负责人介绍,各区级政府是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则是实施主体。根据《方案》,2017年年底,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要完成5个以上15年以上的老旧小区整治;做到工作有计划,资金有着落,今后逐年推进,到2019年年底基本完成所有老旧小区整治。
在老旧小区整治试点方面,将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原则,重点改造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围墙栅栏、安防门岗、小区道路、小区绿化、燃气、电力、通信等;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完善消防、停车、充电、照明等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同时,将做好老旧住宅小区水、电、气需求调查工作,对有需求的小区,积极协调相关单位配合整治提升。
该负责人介绍,整治后的老旧小区,可根据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包括引进专业物业管理、社区准物业管理、业主自行管理等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