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
石狮市多举措扶持水路运输做大做强
单船最大载重吨近7万吨,平均单船超14000载重吨
石狮日报10月26日讯(记者 康清辉 通讯员 王东旭)运力新增、结构优化,船舶往大吨位、专业化发展,今年石狮市海运业整体发展势头喜人。24日,记者从市交建局获悉,前三季度,石狮市又新增运力6艘14.93万载重吨/10479TEU,平均单船从2016年末的12614.09载重吨提高到目前的14198.66载重吨。
今年3月份,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对在石狮注册的水路运输企业新增运力、完成相应标准的运输周转量,在石狮港口内从事集装箱运输的班轮公司或航运企业实际完成的集装箱吞吐量,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支持。
新增运力方面,单船载重吨达到规定要求后,船龄在10年及以内的,一次性奖励60元/载重吨;船龄在10年以上的非老旧运输船舶,一次性奖励40元/载重吨。
运输周转量方面,年度完成50亿吨公里的水路运输企业,给予奖励100万元;年度增量超过10亿吨公里以上的企业,增量部分按每10亿吨公里奖励10万元,每年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集装箱运输方面,以上年为基数,年吞吐量在5万-10万(含)标箱的,每增加1个标准重箱,内贸箱奖励80元,外贸箱奖励160元;年吞吐量在10万标箱以上的,每增加1个标准重箱,内贸箱奖励100元,外贸箱奖励200元等。
“文件出来后,我们积极向水路运输企业做好宣传和政策解读,按政策要求和申请补贴企业签订承诺书,为达到奖励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指导工作,共同扶持我市海运业壮大发展,做大做强港口经济。”交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系列政策的扶持鼓励下,石狮市的水路运输业也不负众望,实现了一个跨越性的发展。运力方面,加大更新老旧船舶力度、降低平均船龄,淘汰吨位小、船龄高,技术落后、单位能耗高、对环境污染大的船型,积极发展万吨以上运输船舶。今年前三季度,石狮市共新增运力6艘14.93万载重吨/10479TEU,淘汰老旧小船舶4艘2.12万载重吨/1207TEU,平均单船从2016年末的12614.09载重吨提高到目前的14198.66载重吨。万吨以上在航货船达38艘73.05万载重吨,以集装箱(多用途)船舶为主要运输船型,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目前,全市拥有普通货船62艘/88.03万载重吨/38703TEU。其中,10000-20000载重吨船舶27艘37.27万载重吨;20000载重吨以上船舶11艘35.78万载重吨。单船最大载重吨位达到了68188.6吨。
运输周转量方面,据交建局统计,前三季度,全市水路完成货运量2562.71万吨,比增14.88%,货运周转量3421381.04万吨公里,比增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