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首例共享汽车肇事案达成调解 租车司机赔6万元

泉州晚报

泉州首例共享汽车肇事案达成调解

肇事后弃车离开 租车司机赔6万元

驾驶共享汽车发生车祸后竟弃车离开,造成保险拒绝理赔,最终被租车平台起诉至法院。近日,泉州首例共享汽车肇事案落槌——租车司机与租车平台达成调解,司机赔偿6.12万元了结此案。

去年12月29日深夜,南安柳城二环路山水花园城门口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后,只见一辆车牌为闽DS8××的小型轿车撞坏了路上的一段栅栏,并撞坏了一辆货车,肇事司机不见踪影。

事后,交警通过调查,确认当时驾驶车辆的司机是陈某波。陈某波到案后说,车并非自己的,而是通过“嗒嗒用车”手机APP向福建省嗒嗒用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嗒嗒公司)租赁的,是一辆共享汽车。

几天后,嗒嗒公司才知晓此事。由于陈某波肇事后弃车离开,未及时报警,导致事故的一些关键事实无法查清,因此保险公司拒赔。

保险无法理赔,嗒嗒公司只好找租车的陈某波赔偿。

双方对该车的维修费、车辆贬值费、停运运营损失赔偿等产生了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嗒嗒公司于今年6月份,将陈某波起诉到鲤城区法院,要求赔偿168756元。

开共享汽车出事故,司机被起诉索赔,在泉州,这是首例。

近日,该案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波赔偿嗒嗒公司6.12万元,嗒嗒公司同意陈某波分期支付赔偿款。

对于为何发生事故后弃车离开,陈某波解释称,自己被事故吓到了。针对此案,法官提醒,用户在使用手机APP租赁共享汽车时,对租赁协议、合同条款应认真阅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驾驶中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并通知共享平台。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郭昕婕 黄细芬)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