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整改结果首次纳入省直单位年度绩效考评

福建日报

日前,记者从省审计厅获悉,为切实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推动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近期省效能办印发的2017年度省直单位绩效考评实施办法,首次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纳入省直政府部门和党群机构自身建设中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之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每个问题扣0.2分。据介绍,审计整改纳入绩效考评,有利于推动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约束,提升审计结果的执行力,有效发挥审计成效,筑牢审计防护体系。

据悉,近年来,全省已有福州、泉州、南平等地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内容。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