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创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城市
让文化产品更具泉州特色、风格、气派
《泉州市创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出台,从今年起,泉州市将每年整理一批文化典籍、提升一批文化遗产、建设一批教育基地、创作一批文化精品、办好一批主题活动、打造一批传播平台、推出一批研究成果。至2020年,在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释、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基本建成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城市;到2025年,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建立,具有泉州特色、泉州风格、泉州气派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海丝文化、闽南文化品牌更加响亮,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成为全国领先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城市。
建成一批“百姓书房”和家风馆
越来越多的“百姓书房”将成为市民的好去处。泉州市将实施中华民族精神传承发展示范工程,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市级及各县(市、区)分别建成10个以上“百姓书房”,满足群众阅读需求,涵养市民素质。
强化实践养成,泉州市还将大力培育“家+文化”,弘扬传统家庭美德,突出优秀家风传承,建设一批市级家风馆,以好的家规家训为引领,广泛开展“身边故事、共同铭记”活动,把优秀传统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滋养文艺创作、融入生产生活,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课堂、进作品、进网络、进社区、进家庭。
每年培养100名以上非遗保护人才
《方案》提出实施闽南文化传承保护示范工程,推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在全国起示范带动作用。
以扶持传承项目为载体,加大对传承人开展传承工作的扶持,加强传承人培训;指导、完善、提升10个以上非遗博览馆、100个非遗传习所和1000个非遗展示点。重点保护好梨园戏、高甲戏、提线木偶、掌中木偶、打城戏等非遗戏曲。继续发挥华侨大学、泉州师范学院、泉州艺校等教育基地力量,拓展闽南文化相关学科、非遗相关专业,争取每年培养100名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
争创全国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示范基地
泉州是全国著名的“戏窝子”,戏曲历史久、剧种多。《方案》提出将争创全国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示范基地。大力开展“五个一”活动,每年整理一批戏曲优秀传统剧目,创作一批优秀戏曲作品,扶持一批戏曲重点院团,培养一批戏曲创作人才,推出一批珍贵的戏曲史料,建立若干个戏曲传习基地。
支持戏曲剧本创作、戏曲演出,把戏曲院团开展公益性演出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力度。实施“名家传戏——戏曲名家收徒传艺”计划,支持各级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学校、研究机构采取“一带一、一带二”等方式传授戏曲表演艺术精粹。
精心培育发展古城文化旅游、文化创意业态
大力实施古城复兴计划,打造“中国传统城市生活体验区”,塑造“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海丝古城。《方案》提出,挖掘古城历史文化,对古城内名人故居、古建筑、古民居、城门、老宅、街巷等各级文物,加大发掘、梳理、分类、甄别,加强对街巷史料、人物、遗存、资源的研究,编撰讲好古城故事,组织编辑古城文化丛书。
同时,精心培育发展古城文化旅游业态、文化创意业态。鼓励和扶持工艺美术大师、非遗传承人、社会力量到古街巷、古民居、古建筑中设立传习所、展览会馆、书吧、画吧、陶吧等文化休闲项目,营造富有生命力的古城。
重视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在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示范工程方面,《方案》提出,要重视“数字化”保护。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新技术,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典藏和数字化研究推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建设,开展“智慧博物馆建设”,让文物“活”起来。
此外,《方案》还提出实施泉州非遗戏曲数字化记录工程,推进梨园、提线木偶、高甲、闽南民间歌舞、花灯、刻纸等非遗数字记录;建设闽南文化数字资源库,拍摄、制作闽南文化音视频资源库,摄制各级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影音资料。
(记者 林书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