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检察院利用电子监控措施 推行非羁押诉讼工作

泉州晚报

石狮市检察院“智慧检务”系列报道(九)

泉州网9月25日讯(记者詹伟志 通讯员施灵运)近年来,石狮市检察院充分利用硬件配置上的优势,不断加强高科技技术与公诉工作的结合,利用智能定位手表等电子监控措施,推行非羁押诉讼工作,有力提升了工作效率。

2016年,针对审前羁押率降低后非羁押犯罪嫌疑人监管难的问题,石狮市检察院未检科在全省率先利用智能定位手表对非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电子监控,有效降低审前羁押率。

2017年上半年,石狮市检察院公诉科进一步将智能定位手表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公诉案件中,并与石狮市公安局会签制定了《关于利用电子监控措施推行非羁押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提高非羁押诉讼效率。

目前,该院共利用智能定位手表对49名犯罪嫌疑人实行电子监控,降低审前羁押率,节约司法资源,加强监管,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