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乌龙!老母鸡变鸭?
工作人员表示,库房拿错了钥匙。以为要交给客户的是这辆车,但事实上车主要提的是之前从来没有看过的另一辆展车B。
由于当时签合同没有写详细的车架号,而且B车已经上保险了,因此这辆B车从名义上已经属于胡女士了。“我当时看的是A车,明确跟他说要A车,提车验的也是A车,怎么最后就要提B车了呢?这太奇怪了吧!”车主觉得4S店是故意把B车给自己,因为担心车辆有问题当天拒绝提车。
当天下午记者接到了路德行4S店展厅倪经理的电话:“因为我们展厅里面的展车都有选配或者是选装,如果卖给她的是展厅里的那一台车,那我们在合同里面肯定会标明的。没有标明的话就是标配的车。我们愿意给客户一年延保和1000元工时,行我们就私下解决,不行就通过法律途径,我们都没有关系!”
对于这样的说法胡女士表示无法接受:“这两辆车本来就没有什么差别,而且当时为了尽早提车我才同意要这辆展车。如果他们说合同里没有明确注明我要的是哪辆车,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要求他交给我一辆全新的车?”
现在的问题是之前车主接受了4S店工作人员的建议,已经把钱交了。并且B车也已经上了保险打了临牌,胡女士似乎除了提B车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记者给投诉人安排了第三方技师,对车辆是否存在问题在车主和经销商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做一个全面检测。 胡女士本人也表示会再考虑一下。
律师:客户需要拿出确凿证据
律师认为,这件事情还是要根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来看的。如果当时双方谈妥客户买的这辆车是A,实际上由于4S店的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最终交给客户了B车,那么应该按照客户的真实意愿来履行。但客户需要证明,当时约定买的就是A车,验的也是这辆车。如能能证明,那么即便B车辆已经上了保险,责任也应当由经销商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