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伞”,这种行为交通安全隐患大。近段时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持续开展“创城”行动中,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整治,共有百余辆摩托车、电动车因此被查处。
“擅自加装遮阳伞,一怕风大被刮倒,二怕不小心刮到别人,万一摔倒还会伤到自己,而且也会影响自己和他人的交通视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给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伞”,虽然可以挡下雨,遮遮阳光,但交通安全隐患大,遇到刮大风,特别是侧风的时候,车子容易被刮得偏离行进路线,“在石狮风大的时候,开着一两吨重的汽车都会有被刮得晃动的感觉,何况是只有几百斤的摩托车、电动车?”据介绍,近年来石狮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便曾发生过“遮阳伞”在事故中伤人的事情,也正是因为此,道路交通法规中明令禁止对机动车进行擅自改造,或者加装。
为防患于未然,净化道路交通环境,9月16日、9月17日,市交警大队集中警力,对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伞的交通违法行为再次进行了整治,并坚持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拆除一辆,收缴一辆”,保持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整治过程中,执勤人员还加强对辖区内“摩的”聚集点进行宣传,告知他们不能安装遮阳伞、后座乘客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帽,并自觉做到文明出行。据统计,在这两天的整治行动中,共有101辆摩托车、电动车因安装“遮阳伞”被查处。
采访中,交警也提醒广大市民,为了骑行安全,请不要擅自给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如为了出行时防晒目的,可以通过穿戴安全帽、防晒衣,涂防晒霜等方法来解决。 (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蔡尚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