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广首批可复制改革创新政策举措 泉州6项入选

泉州晚报

福建省推广福厦泉自创区首批可复制改革创新政策举措

泉州6项政策举措入选

近日,省科技厅印发《关于推广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第一批可复制改革创新政策举措的通知》,将福厦泉自创区第一批18项改革创新政策举措在全省或福厦泉三片区进行复制推广,其中泉州占6项。

根据《通知》,18项改革创新政策举措分为在全省复制推广和在福厦泉三片区复制推广两大类。其中,创建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创新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管理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异地建设模式等4项举措向福厦泉三片区复制推广,强力推动两岸创新主体联合开展重大技术攻关、重奖企业研发及应用新产品、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和服务模式等14项举措向全省复制推广。

泉州6项改革创新政策举措,5项将在全省范围进行推广,1项在福厦泉三片区推广。

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创建“数控一代”科技创新中心。泉州构建国内首家集成“数控一代”科技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功能的科技创新中心,打造融合“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应用—企业孵化”于一体的科技创新链,发挥项目、人才等各类创新要素和资源的优势,促进先进适用技术落地转化。

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方面,“一院一策”引进创新平台。采取“一院一策”的模式引进高校院所,在人才引进、平台建设、成果转化、规划用地、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特殊支持,最大限度调动院校和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积极性。

科技金融结合方面,创建科技型企业还贷续贷无缝对接机制。突破“先还后贷”的传统续贷模式,全国首创推出续贷无需还本的“无间贷”“年审制贷款”“连续贷”“连连贷”“续贷通”等各类无还本续贷产品,减轻企业到期还款压力、降低融资成本。

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方面,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对被列入培育和授牌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补助,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

人才团队引进方面,提高人才医疗保健待遇。市级认定的第一层次人才,可享受包括保健门诊和保健病房、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健康体检等市一级医疗保健待遇;第二、三层次人才享受医疗保健待遇内容与一级医疗保健相同,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不同。

在福厦泉三片区推广

在科技金融结合方面,泉州创新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将在福厦泉三片区推广。包括推动开展“1+N”(龙头企业+一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综合授信、产业链商圈金融合作等金融服务模式,带动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培育战略新兴产业;设立“数控一代”创业引导资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一批基金,引导和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和关键基础设施建设等。(记者殷斯麒)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