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0万元 泉州鲤城区实小原副校长陈某蓉受审认罪

泉州晚报

13日上午,鲤城区实验小学原副校长陈某蓉涉嫌受贿一案,在鲤城区人民法院受审,她被控受贿20万元。鲤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清坝担任审判长。庭审过程网上直播。(记者黄墩良文/图)

庭审现场据鲤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2012年至2016年,陈某蓉在担任鲤城区实验小学副校长期间,利用负责管理实验小学金山片区以及分管学校教科研的职务便利,以其在鲤城区维尔娜艺术学校值班管理领取报酬为名,非法收受鲤城区维尔娜艺术学校财务人员庄某源所送的钱款共计194000元,为该艺术学校在招收学生、教学师资管理、教学场所上提供帮助。

2014年至2016年,陈某蓉利用担任副校长的职务便利,在学校招生工作中,先后收受学生家长肖某(委托黄某送)、刘某贿送的3000元购物卡和3000元现金,为两人的孩子就读鲤城实小提供帮助。

2017年2月26日,陈某蓉主动到鲤城区纪委交代其犯罪事实,并于5月17日退出赃款20万元。归案后,陈某蓉自愿认罪认罚。

鲤城区检察院认为,陈某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送财务共计20万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陈某蓉不持异议。她当庭表示认罪,庭审中,她多次哭泣不已,后悔万分。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