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永春养殖户290头猪被财产保全 不能卖也不能杀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原标题:还有这样的操作?永春290头猪被财产保全!主人你好好养着,不能偷卖哦…

说起诉讼财产保全大家的第一反映应该都是:

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常见财产……

但是近日,永春法院就实施了一次对290头猪依法进行财产保全

什么意思?就是这些猪的主人必须好好养它们

不能私自卖了,也不能私自杀了!

永春人姚某办了一个家庭养殖场,专门养生猪2008-2013年由于生猪价格剧烈变化,姚某应对不善,养殖场出现较大亏损,

猪又只会吃不会干活,每天都需要大量饲料投入,数年来姚某累计向王某借款近50万元,来维持养殖场,

今年7月王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将姚某诉至永春法院要求姚某偿还欠款,并向永春法院申请

对姚某存栏的290头猪进行财产保全,经审查,法院依法支持了王某的保全申请。

并迅速实施了保全措施,要求姚某应继续妥善饲养被保全生猪

不得私自屠宰、贩卖如有屠宰、贩卖,应将所得款项存入法院指定账户鉴于生猪是活物,且猪肉市场不断变化的特殊性,法官多次召集双方,有针对性的开展调解工作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姚某将分期偿还原告王某借款,一场纠缠多年的欠款纠纷就此化解。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