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重点督办涉河涉水违法行为 15件督办件完成整改

泉州晚报

近日,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河长办通报全市重点督办28件涉河涉水违法行为,其中16件为限期整改、12件为边督边改。

从8月21日通报的情况来看,督办件已完成15件,尚未整改的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水电站遗留土石围堰已责成南安市相关部门开展防洪安全论证,制定整改方案,争取9月份完成整改。12件边督边改的违法行为,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逐步推进,最迟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下一步,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逐项整改到位。(记者林铭珊 通讯员刘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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