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净空区 增设核心区
“低慢小”升空物净空区内限飞,核心区内禁飞
泉州网8月31日讯 (记者许雅玲)近日,为切实加强机场净空保护工作,维护良好空中飞行环境,市政府发布关于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和控制要求的《通告》。
《通告》指出,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为距跑道中心线东西两侧各15公里,距跑道南北两端外各21.4公里所组成的矩形区域。同时,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划设净空保护核心区域(详见本报8月28日第七版相关通告)。对“低慢小”升空物而言,机场净空保护区为限飞区,其中的净空保护核心区为禁飞区。
根据《通告》,“低慢小”升空物为轻型或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小型以下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氢(氦)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在净空保护区内,拥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依法向当地民航和部队空域管理部门申报飞行计划,并严格按照获批的时间、空域和高度飞行。而在净空保护核心区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施放“低慢小”升空物。
记者了解到,对具有违规飞行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由公安机关、民航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发现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违法行为的个人,经调查核实,依据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