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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泉州市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市中医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0医院、泉州市儿童医院、泉州市正骨医院、晋江市医院等我市8家医院,已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其他省市的职工只要参保正常且进行了异地备案,都可在这8家医院持社保卡进行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这一消息引起不少市民关注。那么,哪些人异地就医可以直接刷卡结算?异地就医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结算具体流程又是怎样的?昨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市医管中心。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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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戴晓莹
哪些人员符合条件
跨省异地就医是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福建省以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跨省)就医的行为。跨省异地参保人员在住院就医时,只需要支付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医院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这称为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据了解,跨省、跨市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只有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才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管是我市参保人跨省、跨市异地就医,或者是符合跨省、跨市异地就医的省外、市外参保人来泉州就医,都必须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登记。
据介绍,四类人员可以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据了解,我市纳入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目前只有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含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暂时还不能实现跨省结算。
备案登记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相关身份证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经审核同意可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信息即作为享受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待遇的基础信息。已经办理了某省异地备案的不需要再行办理备案,如需要更换其他省份则需要重新办理异地备案手续。
因参保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要转到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治疗的参保人员,应当按照参保地医保经办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办理了跨省转诊转院手续的参保人员只能在登记备案转入医院住院治疗。
参保人员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原则上不能回参保地就医结算。如遇急诊抢救住院的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处理;如回参保地长期居住,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撤销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异地就医手续咋办
在省外异地就医时,参保人员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相关身份证明以及医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入院时需按照就医地经办机构的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预缴金,出院结算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结算个人支付费用时多退少补。
据介绍,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跨省、跨市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员首次办理跨省、跨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时,需要检验社会保障卡是否能够跨省、跨市异地就医,以确保参保人员可以正常使用。
报销比例如何确定
据悉,跨省、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实行就医地管理,使用就医地目录,执行参保地政策,国家平台清分,省市两级清算”的模式进行结算。参保人在就医地跨省、跨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结算。国家和省级医保跨省联网平台按月对各省、市跨省、跨市异地就医费用进行清算。
参保人员在外省就医,通过福建省异地就医省级平台跨省联网结算系统报销时,按如下政策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按就异地医疗保险规定,即目录互认。而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等则按参保地的政策即参保地待遇执行。
在省外就医未通过福建省异地就医省级平台联网结算系统结算的,报销政策按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出院时,应当仔细审核住院费用清单,确认住院费用后,再持社会保障卡与所住医院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如果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却不能即时结算,应及时向就诊医院查询原因,如因网络中断等系统原因暂时无法结算的,可等待故障排除后,再行结算;如因系统维护等原因导致长时间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可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报销。
举例 在哪里住院就在哪里报销
我市某机关工作人员马某需要转诊到北京某医院住院治疗。之前,他需要全额现金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再回泉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不仅过程比较麻烦,还需等上1-2个月才能拿到报销款。如今,他先在市医管中心办理转诊备案登记手续,然后到北京某医院住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使用本人社保卡进行住院登记。出院时,他就可以使用社保卡进行出院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北京市的规定执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泉州市的政策执行。出院后,无需再向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数据 全国6000多家医疗机构 实现跨省结算
截至8月24日,全国有6000多家医疗机构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在跨省、跨市异地就医前,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si.12333.gov.cn)”实时在线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情况,从公布的名单中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以便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