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泉州市人社局的消息,日前,泉州市已顺利完成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及补发工作。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至2328.32元,月人均增加137.86元。
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按2016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突出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特点。
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按35元调整。
挂钩调整部分,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2016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3.33%调整增加。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
适当倾斜部分,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330元的,补齐至2330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据了解,全市共有95212名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参与此次调整。从2006年起,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泉州市已连续12次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05年底的591.00元增至目前的2328.32元,净增1737.32元,年均增长12.10%。(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蔡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