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晋江法院与人保财险晋江分公司签署《悬赏执行保险合作备忘录》,合作推出执行悬赏保险。申请执行人购买该保险后,举报“老赖”获奖奖金将由保险公司买单,这在泉州尚属首例。
当日,申请执行人丁某与人保财险晋江分公司签订保单。这是晋江法院推出悬赏追查被执行人保险后,签下的首份保单。按照协议,丁某悬赏1.5万元追查被执行人蔡某、柯某、林某的下落,而签下这份保单后,他只需向保险公司缴纳1500元。
蔡某、柯某夫妻分别于2013年、2014年分两次向丁某借款35万元,林某为这两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今年3月,晋江法院做出判决,蔡某、柯某应支付丁某借款35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林某对蔡某、柯某的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蔡某、柯某、林某均拒不履行,而且也没法联系到。
昨日,丁某与人保财险晋江分公司签下泉州首份执行悬赏保险,晋江法院官方微信平台也发出悬赏执行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蔡某、柯某、林某的线索。
按照执行悬赏保险协议,在举报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或下落线索被确认有效后,申请执行人应向举报人支付的悬赏奖励,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据了解,此次执行悬赏保险包含两方面内容:
一是悬赏追查“老赖”的保险,即查找“老赖”下落的保险,由申请人自行确定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悬赏金额,保险机构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悬赏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如果举报人提供线索、法院实际控制住被执行人,举报人就可以获得公告承诺的悬赏金;
二是悬赏追查“老赖”财产线索的保险,最高悬赏金额为20万元,保险机构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
据悉,在传统的悬赏方式中,申请执行人支出过高,这就让部分有意申请悬赏但经济能力有限的申请执行人望而却步。另外赏金偏低,“猎人”兴致不高,这些因素都客观上限制了悬赏的功效。
晋江法院相关负责人说,借助保险来增加悬赏金额,不仅能降低申请执行人负担,还能丰富悬赏公告的推送手段,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的实际结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