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级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启动

泉州晚报

国家级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启动

申报主体应具有 较强的产业影响力

泉州网8月15日讯 (记者黄文珍 通讯员蔡晓君)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为进一步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加快培育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区域品牌,日前,2017年国家级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工作启动,申报采用网上填报与纸版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

据了解,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的试点对象是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具有明显产业聚集特征的产业园区(集群集聚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主体为所在地政府有关管理机构或县级以下人民政府。试点工作周期一般为三年左右。

试点申报的基本条件为,近三年区域内未出现重特大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信誉损害等事故。承诺对区域品牌建设做出规划部署,成立相应机构,并对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同时,具有较强的产业影响力,主要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较好的区域品牌建设工作基础,在区域品牌发展规划、统计评价、信誉监测、营销平台打造等方面已经开展了一定工作,具备较好的基础。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予以优先支持。

据介绍,对列入工信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的,可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指南》第6条中支持开展技术提升诊断、质量品牌等相关活动,每项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