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鲤城公安分局组织辖区各派出所、巡特警反恐大队、治安大队等,对全区物流寄递网点开展清查整治行动。在清查工作中,警方发现部分物流寄递网点存在未如实登记寄递人信息、未开箱验视等违规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罚。
6月28日晚,常泰派出所民警在日常的寄递业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物流公司未执行物流企业应如实记录托运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制度。鲤城公安分局依法对该物流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7月24日晚,开元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某货物代理点检查时,发现该代理点没有按规定登记寄递人员的身份信息。鲤城公安分局依法对该货物代理点给予警告处罚,同时将该情况通报至泉州市邮政管理局。泉州市邮政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并以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对其罚款5万元。
8月1日下午,海滨派出所民警在旧车站某物流寄递点暗访时,发现该寄递点没有按规定核实登记寄递人员身份信息,未开箱验视。8月7日上午,民警暗访华侨大厦旁的某货运代理点时,发现该寄递点没有按规定核实登记寄递人员身份信息,未开箱验视,未落实X光机安检。对以上两起情况,海滨派出所依法对寄递点开具现场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处罚,并分别将情况函告邮政部门及交通部门。
民警提醒,寄递企业要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使其掌握禁寄物品的形状、性能及辨识要领,发现禁寄物品或企图寄递禁寄物品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做好调查工作。寄件人也应该主动配合物流工作人员,做好身份登记工作。(记者陈灵 通讯员吴秀峰 黄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