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三令五申禁止教师为学生补课,可是仍有教师无视禁令,心存侥幸。8月8日,安溪县教育局对肖某等涉嫌补课的3名教师作出调离原工作单位的处理。
8月4日,根据群众举报,安溪县教育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城区两处有偿补课举报点进行查处。调查组在凤城镇天骄幼儿园,当场发现铭选中学教师肖某正在该园三楼教室内,为来自9所不同学校的29名学生,进行初升高衔接物理科补课;另查出铭选中学教师陈某也参与并负责化学科补课。经取证,该补习机构组织者向学生收取1800元、2000元不等的费用。随后调查组前往三远商城一处名为“智多星教育机构”,发现蓝溪中学教师易某在为来自7所不同学的20多名学生,进行初升高衔接数学科补课。经查,该辅导班是社会人员李某举办的,每位学生收费1600元。
安溪县教育局认为,肖某等教师的行为,已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将3名教师调离原工作单位,还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3名教师涉嫌参与有偿补课的问题作进一步处理。
安溪县教育局提醒,广大教师务必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存侥幸心理,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用实际行动践行师德规范。今后,该局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记者罗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