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高速交警启动严查货车超低速行驶整治行动

泉州晚报

高速上开太慢 罚200元扣3分

昨日起,泉州高速交警启动严查货车超低速行驶整治行动

泉州网8月10日讯 (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林阿敏)在高速公路上开车,超速会被抓拍,但开太慢也会挨罚,昨日起,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在泉州辖区高速路开展货车超低速行驶(时速低于60公里)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记者了解到,7月以来,福州、厦门的高速路上连续发生货车追尾亡人交通事故,经高速交警部门分析原因,均与货车超低速行驶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为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效提高货运驾驶员按规定车道车速行驶等交通素养,泉州高速交警昨日起开展货车超低速行驶整治行动。

昨日下午4时30分左右,一部红色大货车在警车的引导下驶入沈海高速洛阳江服务区。民警通过前端测速设备的测速图片发现,驾驶员艾师傅在驿坂路段发生超低速行驶(车速58公里/时)的违法行为。艾师傅说,他也知道车速没过60公里/时在高速路上很危险,但他前面刚好有车出故障,他在变道后加速加不上去。民警依法对艾师傅进行了警告处罚,并对其进行严肃教育,随即放行。

随后,一部水泥罐车也被引导进了服务区,听到民警说自己超低速行驶时,吴师傅一脸懵,他以为民警是要给他开超速单,没想到是超低速。民警根据道交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超低速行驶在高速路上,其实和路障没有什么区别。”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曾志波科长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据分析,低速行驶是高速公路的隐形杀手,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会给后方车辆造成视觉差距,认为前方车辆是“适当车速”行驶的,等到距离近了刹车来不及。如果前方车辆在最左侧车道低速行驶,后方正常速度行驶车辆将被迫在右侧车道超车,引发事故的概率将更大。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