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河长办常态化巡查河道 254个问题落实整改230个

泉州晚报

"脏乱的养鸡养鸭违章搭盖终于拆了!”日前,晋江流域晋江市陈埭镇海尾村段一些违章搭盖被拆除,附近的居民拍手叫好。这些违章搭盖是泉州市河长办在组织日常考评巡查中发现的,在及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后,责任人迅速落实整改措施。

今年3月份以来,泉州市河长办共发出整改通知32份、通报8份,涉及问题254个,目前已整改落实问题230个,其余24个问题正在整改(截至8月1日)。

拆除违章搭盖

还“母亲河”美丽风景

陈埭镇海尾村濒临晋江(晋江出海口一带),沿线河堤与水位高程还有一段距离,少数村民便在此违章搭盖,用于养殖鸡鸭。

不久前,市河长办日常考评巡查晋江西区时发现了这些违章搭盖,“很不美观,夏天会发出臭味,还会影响行洪。”市河长办随即将这一问题列为重点督办事项,并下发通知,要求立即整改。

“我们迅速协同晋江市检察院通过村干部做户主思想工作,户主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主动将违规建筑拆除。”陈埭镇副镇长兼镇河长办主任陈毓瑜说。附近的河岸红十字会救援服务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违章搭盖被拆除,河道景观恢复原貌,傍晚时分,还可以来这里散步。”

实行河长制以来,晋江市完成河道清淤整治15.25公里,完成流域绿化植树10960株,排查污染源544个,完成销号238个,查处取缔陈埭、安海、东石、英林等地50处侵占河道的堆砂场、洗砂场。

落实“河长制”

创新举措获水利部好评

泉州市实行河长制工作督察、督查和巡查制度,明确规定了6项主要督察、督查内容和18项巡查内容,建立了“巡查—考评—督查—通报—反馈”闭环管理机制,使“河长制”责任常态化落实。

市河长办每月组织到12个县(市、区)开展工作督查和巡查,委托第三方开展河长制日常工作考评,每月对市、县两级河流整治情况进行暗访,形成考评通报。我市还由市检察院、市河长办联合对全市28件涉河涉水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督办。开展河道清障专项整治行动,414处影响行洪障碍物得到清理整治。

3日—4日,水利部派队调研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情况。水利部河长办副主任、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冠军表示:“泉州河长制组织体系构建延伸到乡镇一级,领先全国多数地区,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模式、信息化巡河等创新丰富了河长制的发展形式,工作推进扎实有效,值得研究总结,在全国交流推广。”(记者 林铭珊 通讯员 黄玉娇 潘碧珊 实习生 吴布尔)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