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出台措施鼓励影视剧组来石拍摄 最高奖50万

石狮日报

石狮日报8月5日讯(记者 许小雄)今后,影视剧组以石狮市为主拍摄地并在石狮市开机连续拍摄(灯光、录音、服化道进场)超过10天,拍摄期间在石狮发生的食宿交通、道具采购、场地及设备租赁等费用,凭石狮市正规税票,每部按总金额一次性给予20%的奖励,单部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这是市政府日前出台的《石狮市鼓励支持影视剧组来石拍摄扶持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规定的。

当前,影视作品能快速提高城市曝光率和知名度,带动当地消费市场、旅游人气乃至文化产业。为了加大对影视剧组的吸引力度,更精准地宣传推介石狮,提升石狮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加快石狮市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带动本市旅游和消费市场,市政府出台了该《措施》。该《措施》适用对象为:来石进行影视作品拍摄制作的影视剧组或影视公司;为石狮市积极对接引进影视剧组、影视资源的企业单位;本市影视演员培训机构。影视作品必须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电影、电视剧和大型综艺节目。

根据《措施》,影视作品属于正面反映石狮题材、主线讲述石狮人物故事的,具体奖励为:片名中突出“石狮”城市地名的,每部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电影作品在全国知名院线首映的,每部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票房达到1亿元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在优酷、土豆、爱奇艺、乐视、腾讯、搜狐、芒果TV其中一家或多家知名视频网站首播(未在全国知名院线公映),其浏览量、点击率及口碑较高的,每部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电视作品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一套)黄金时段(20点至22点)首播的,每集奖励15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一套)其他时段、中央电视台其他频道和省级卫视(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同级卫视台)黄金时段(20点至22点)首播的,一次性给予每集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优酷、土豆、爱奇艺、乐视、腾讯、搜狐、芒果TV其中一家或多家知名视频平台首播(未在中央电视台频道和省级卫视播出),其浏览量、点击率及口碑较好的,一次性给予每集3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另外,影视作品不属于正面反映石狮题材、主线讲述石狮人物故事的,但在主片中多次突出展现石狮城市名称,多次突出体现石狮标志性建筑并重点介绍石狮风土人情、自然资源、产业优势,属于树立石狮正面城市形象的,视出现频率和影响力等情况,每部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奖励。

《措施》还规定,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知名大型综艺节目在石狮市专题拍摄,播出后视节目知名度和影响力,每集一次性给予30万元至50万元奖励。企业单位或工作室为石狮市积极引进影视剧组、影视资源,引进的影视作品以石狮市作为主拍摄地落地拍摄,开机连续拍摄周期不少于10天(含10天)的,奖励为:在电影院线、卫视以上平台首播的,按以下三档给予奖励:全年引进5部以下(含5部),每部给予12万元奖励;引进6部至10部,每部给予15万元奖励;引进11部以上,每部给予18万元奖励。在优酷、土豆、爱奇艺、乐视、腾讯、搜狐、芒果TV其中一家或多家知名视频网站首播的,每部给予8万元奖励。鼓励本地影视演员的培养培训,对经影视管理部门认定并设在本市的培训机构,所培训学员经考核测试合格后被纳入影视演员名录的,给予培训机构1000元/人补助。来石拍摄的影视剧组将服装交由石狮市注册纳税企业生产加工的,按成交金额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据了解,市委宣传部已与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展开前期合作,把整个城市作为拍摄基地,该中心每年将引进不少于十部的影视剧组,把石狮市作为主要拍摄地落地拍摄。目前石狮市已成功引进包括周杰伦、萧敬腾、张继科出演的《靠谱兄弟》和《小鬼要当家》《烟波浩淼》《来自海洋的你》《逆转人生》《荒村·浮生若梦》六部电影、电视剧,都以石狮市作为主拍摄地落地拍摄。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