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本案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强奸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本罪保护的是妇女的性自主权,本罪的本质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
根据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求为:
1、侵犯的客体是对14周岁以上的女性;
2、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被害妇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从而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14周岁以上精神正常的男子。有些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共犯、间接正犯;
4、主观为故意。
犯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结合本案的事实,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的证据如达到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的确实充分的条件,就可以按《刑法》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如达不到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证据条件,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不能定罪量刑。
但,就本案受害者来说,作为广大妇女,一定要有法律意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时报警,便于办案单位有效的收集证据,让应该受到处罚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