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东七旬老人签下遗体捐献登记表
刘宗兴在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
“总有那一天,我去了,把遗体捐给红十字会,届时由红十字会安排。”昨日,在南安市罗东镇维新村,70岁的村民刘宗兴签下登记表,以完成“最后的善举”——去世后将遗体捐出,可用器官捐出去,余下供医学研究。
昨日下午,记者跟随南安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来到刘宗兴的家中。“他前几天打电话来红十字会,表明捐遗体意向。今日,他把儿子都叫回家,就为当场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说。
身材瘦削、和蔼可亲,这是刘宗兴老人给记者的第一印象。带着老花镜的他,和爱人潘阿姨以及两个儿子已在家中等候多时。
“早在一年多前,他就说想捐献遗体,一开始我们真想不通,也不同意,他就一直给我们做思想工作,我们也只能尊重他的意见。”看着正在签字的刘宗兴,潘阿姨说。
“他想在过世后捐献遗体,做一件善事,我们做晚辈只能顺着他的意,满足他的愿望。”昨日,特意从厦门赶回来的小刘说。
小刘是刘宗兴的二儿子,在他眼中,曾是小学教师的父亲一直都很有爱心,常常做善事,因身体不好提前退休,回到老家后闲不住,现在还是罗东镇老人协会副会长,继续发挥余热。
小刘告诉记者,早在2013年,流经罗东村、新明村、维新村的灌溉水圳侯垵圳,因年久失修已断流二三十年,2000多亩农田灌溉受到影响,近半农田因缺水成抛荒地。父亲为了让水圳恢复通水奔波了好长一段时间,向上级部门申请对水圳清淤修缮。在2015年,又推动3个村成立用水户协会,加强水圳日常管理,保证农田灌溉。
“带头捐钱又联系乡贤整修村道、安装路灯,父亲做善事的脚步从没停歇过,现在他觉得自己年纪大了,没什么可贡献社会,希望去世后捐出遗体。”小刘说。
对自己为何想捐献遗体,刘宗兴不愿多说,称去世后捐献遗体,是他最后的善举,“人去世了,将遗体捐出,能帮助到别人也是在做好事”。
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遗体捐献是当一个人不幸去世时,本人或直系亲属同意,将其遗体以无偿方式,捐献给医学院校,用于科研或教学。
目前,南安已经有4例遗体成功捐献。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遗体捐献无特殊要求,只要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鼠疫、霍乱等),在其身后都可捐献,但需要亲属(指捐献者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的同意,在办理手续时,需要出具捐献者和其亲属的关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捐献者和其亲属)等材料。
(海丝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