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此次行动的行动目标是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文物行为,查处一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假托“文物”名义售假坑骗的违法案件,清理违法经营主体,有效震慑非法经营者,提高全社会守法经营、合法收藏意识,完善文物市场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有效维护文物市场秩序。
通知指出,此次行动的内容包括:一是对古玩(文玩)和旧货市场、涉及文物经营活动的特色商业街、文物旅游景区等进行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并执行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假托“文物”名义售假坑骗、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是对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进行检查,对文物商店未经许可销售文物及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文物拍卖企业未经许可拍卖文物及从事文物购销经营,以及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销售文物未依法备案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是对经营“旧物”“古玩(文玩)”等互联网网站进行检查,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假托“文物”名义售假坑骗、虚假宣传、无资质从事文物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通知要求,7月31日前,各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文物行政部门联合制定专项整顿行动方案,完成检查摸底工作。8月至9月,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按照行动方案联合对文物流通市场进行执法检查。9月至10月,工商总局和国家文物局派出联合工作组,对各地专项整顿行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10月31日前,各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文物行政部门联合对专项整顿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报送总结报告。
通知要求,严格执法,形成震慑。要突出抓好大、要案件查处工作。对于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认真处理群众举报,确定一批典型案件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形成震慑非法经营文物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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