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 防暴雨应急响应调为Ⅱ级

泉州晚报

各地可视情况组织群众有序返回

昨日8时,中央气象台停止对今年第10号台风“海棠”编号,“海棠”消失。鉴于我市上空云系减弱,市防指于13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于17时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此外,市气象部门昨日于5时24分解除台风蓝色预警信号,于16时41分解除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据市气象部门消息,7月29日8时至8月1日18时,全市累积降水共有153个乡镇雨量大于50毫米,其中126个乡镇大于100毫米,4个乡镇大于250毫米,以德化美湖300.9毫米为最大;全市极大风共有35个乡镇大于8级,其中20个乡镇大于9级,10个乡镇大于10级,以晋江深沪29.2米/秒(11级)为最大。受西南气流影响,2日白天,我市局部地区有暴雨,夜里起,降水明显减弱。接下来将迎来5天的多云天气,并不断回温,期间最高温可达27℃—34℃。

市防指昨日下午召开会商会。认为我市降雨范围和强度将明显减弱,转为零星局地降雨,前期大范围强降水导致土壤含水饱和,德化永春南安、洛江等地地质灾害风险等级高,其余地区风险等级较高。

市防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将工作重点转为防范地质灾害工作,市直部门派出的防汛督导组除国土、交通部门继续坚守巡查外,其余部门可视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撤回;国土部门和各地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行决定是否组织已转移的群众有序返回。(记者林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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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风应急响应终止

记者从泉州市防汛办获悉,受第10号台风“海棠”影响,我市出现了大范围的暴雨和大暴雨,局部出现特大暴雨,未来暴雨仍将持续。省防指已于昨天6时30分将防暴雨应急响应由Ⅲ级调整为Ⅱ级,根据《泉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指决定于昨天6时30分将防暴雨应急响应由Ⅲ级提升为Ⅱ级,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密切注意风雨情动态,适时调整防暴雨应急响应,保持警惕,不可松懈,强化组织指挥,扎实做好防御强降雨工作。

此外,鉴于第10号台风“海棠”对我市的影响已基本结束,省防指已于8月1日17时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根据《泉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指决定于昨天17时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记者陈小芬)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