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信访转办件整改工作

泉州晚报

一非法炉渣筛选清洗 粗加工项目整改完毕

泉州网7月28日讯 (通讯员林恩炳 周静云 记者谢曦)近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将军山地域,对一擅自设立的炉渣筛选清洗粗加工项目进行回访时发现,该加工项目主设备已拆除,炉渣已经全部清运完成,现场无生产迹象,业主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今年5月16日,石狮市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群众反映“石狮市鸿峰环保生物有限公司(垃圾焚烧),20万吨垃圾堆在公司旁边,以前炉渣炉灰埋在垃圾旁边,现在的炉渣拉到将军山南边清洗,没有环评”的信访转办件后,石狮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当日,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环保局、锦尚镇政府、永宁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联合调查处理,对项目责任人邱某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设立炉渣筛选清洗粗加工项目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据悉,鸿峰公司焚烧炉渣(每天产生炉渣约130吨)经冷渣机冷却后通过输送皮带、斗式提升机等输送系统输送至渣库暂存,转运时通过漏斗式卸料口装卸至运输车外运出厂,日产日清。2016年11月6日,该公司重新与南通蕾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销售承包合同,2016年12月1日起,该公司由南通蕾翔公司收购炉渣并负责处理。经查,南通蕾翔公司将收购的炉渣转包给邱某强进行处置,邱某强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于2016年12月1日起陆续将炉渣转运到永宁镇新沙堤村沿海大通道西侧空地堆放,现场库储量2万余吨。今年5月16日,执法部门在联合现场检查时,依法采取断水断电行政强制措施,并加强对邱某强加工项目的监督,避免其在取得环保手续前擅自生产。

同时,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对邱某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设立炉渣筛选清洗粗加工项目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处以罚款1.5万元,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清空现场设备及炉渣,恢复原状。

[责任编辑:林春婷]